信件信息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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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主题: | 工会经费事宜 |
具体内容: | 您好!想咨询关于工会经费如下2个问题: 1、企业母子公司都在宝安区,都是独立的法人,能否由母公司统一缴纳工会经费? 2、按照工资2%交纳的工会经费,是按照2%先交,原后再申请返还,还是企业直接按照2%的40%上交给总工会,2%的60%直接付给企业工会? 谢谢! |
发布时间: | 2017-12-22 |
回复信息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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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内容: | 答: 问题1:企业母子公司均有独立法人,应各自成立基层工会,开设工会账户,并各自上缴工会经费。 问题2:企业可通过深圳市地税局网上报税系统或者缴费大厅缴纳工会经费,按照企业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%计提缴纳当月工会经费。需开设工会账户,并填写《深圳市基层工会基本信息采集表》原件加盖工会公章,上交上级总工会并核对基本信息无误后,按规定比例(即60%)向基层工会返还工会经费。 |
发布时间: | 2018-01-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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